近期,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(2020 年修订版)》(以下简称《2020 版定义》),根据银保监会《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关于使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银保监办便函〔2020〕1452 号)的 要求,本公司将于2021年2月1日停售《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疾病保险》。
产品停售后,将不再接受续保,您可以根据相关产品的转保建议,投保其他产品以继续享受保障。对于持有上述产品有效保单的客户,本公司将继续按原保险合同提供保障服务并在保险合同到期时,提供相关产品的转保建议。
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。
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
2021 年 1 月 26日